(共产主义青年团学院委员会2008年3月28日公布)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5)努力做好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讲文明、树新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
2.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前八条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9)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的威信;
(10)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是团支部、院部团委成员以及校团委委员。
3.先进团支部条件
(1)切实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在团的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团员参与面广、成绩显著。支部有固定的“青年文明岗”,定期开展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100%。
(3)支部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总结,认真贯彻执行《班级团支部工作条例》,在所属院部团委内成绩突出。
(4)团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宣传工作得力,组织工作扎实,年度注册工作好。
(5)积极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学生团支部考试成绩在院部名列前茅。
(6)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知识,做好“推优”工作。
4.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扎实,能够密切联系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对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团员队伍建设好。能够积极做好青年学生的培养和发展团员工作;团员队伍教育管理得到加强,无团员流失现象;积极做好“推优”工作,按规定收缴团费;团员队伍整体素质高,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引导支部成员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等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的助手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全校团支部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组织工作制度建设好。支部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能够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贯彻落实并取得良好效果。
(5)活动阵地好。建立了党章学习小组,并能正常开展学习活动;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或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基地。
5.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文化程度高,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突出学生“素质拓展”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支部建设好。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建立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二、评选步骤
1.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接到评选通知后,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召开团支部会议并布置评比工作,使每个团员明确评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比的条件和要求。
2.团支部对照条件提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听取辅导员的意见后,召开团支部会议通过,报院部团委(团总支)审核。
3.“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在各团支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院部团委(团总支)递交书面申请材料,院部团委(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及有关团支部的工作实绩,磋商上报名单。
4.“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选出,在具备“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有团的活动阵地、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在全校团支部中具有很好的影响。
5.所有申报推荐名单由所在院部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2.“优秀共青团员”(教职工团员除外)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不超过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教职工团员除外)的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不超过1名;每个团总支、院部团委根据学生工作需要可酌情增加“优秀团干部”名额(不超过5名);“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院部团委支部数的20%;“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产生;“五四红旗团委”2个,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产生。
3.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同时“优秀共青团干部”须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先进团支部”须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须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