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2019修订)和《2023级药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现对2023级药学类分流学生成绩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实验楼G506,86185301 邮箱:2403592614@qq.com
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3日